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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生厅公布不合格化妆品

发布时间:2007-08-07

  日前,浙江省卫生厅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祛斑类、面膜类化妆品卫生质量进行了专项抽查,结果总体较好。

  但标注为广州西婷美容保健有限公司生产的"李医生净斑雪肌(李氏净白亮彩霜)"(50克/瓶,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为DK22300、20071117),因汞含量超标,被判不合格;

  标注为海南国际联合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艾丽碧丝雪肤消斑霜"(30g/瓶,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为0000211、20071116),因检出禁用物质氢,被判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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