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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将整顿药品与保健品化妆品混售问题

发布时间:2007-07-12

    业界称解决药店经营压力才是根本

    今年下半年起,“健字号”、“消字号”、“妆字号”等产品将不能与药品混放一起销售,这是日前国家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督司司长王立丰透露的消息。据了解,问题严重者,将被取消相应的经营资格,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昨日,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广州大部分药店都将非药品和药品混搭销售,非药品主要有减肥、补血、燕窝等各类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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