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有效率达100%、斑立净等宣传、标签用语将不得在化妆品宣传和包装上出现。昨天,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再次就制订中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科学、完整,不能通过宣传所用原料的功能来暗示产品实际不具有或不允许宣传的功能。
该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粘贴、连接或印刷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以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音像和其他材料。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科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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