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紧盯祛斑化妆品 |
发布时间:2006-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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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今年继续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整治化妆品标签说明书违法宣称治疗作用,加强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其中,祛斑或美白功能的化妆品、祛痘或除螨功能的化妆品将成抽检重点。
此次监督检查将重点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染发类化妆品生产企业在2006年1月1日后生产的染发化妆品进行监督检查,
将严肃查处使用未列入《染发剂原料名单(试行)》的染发剂原料和未按照规定的最大使用浓度及其它限制和要求使用染发剂原料、未在标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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