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  www.chc.org.cn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聚焦

当心保健食品小广告

发布时间:2005-11-14

  近期,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动开展了以“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 

  ■现场 

  眼下,南京市民到一些医院看病购药,在门口不时会有人递上小报和传单,上面名医坐诊信息药品广告比比皆是。而医疗药监有关专家则提醒市民:对这种虚假医药信息要格外当心,以免上当受骗。近日,南京市药监局在南京市打假办的统一组织下,在水阁有机废物处理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药品。这次共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2000余品种,货值金额300多万元。自2002年起,药监部门对违法违规刊播的药品广告,均及时在互联网或有关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30期。经过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从今年6月份开始,我省有关媒体违法发布医药广告的行为已明显减少。 

  ■专家忠告 

  针对群众提出的如何识别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这一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给出了比较简单可行的“两招”:一看广告中是否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广告批准文号。合法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应该在刊发广告时,同时标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二看广告中是否含有明令禁止的内容。如含有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表述;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情况等内容;利用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以及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特别提示群众,在街头发放的各种小广告,特别是那些治疗肿瘤、疑难杂症等疾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小广告,一定要特别警惕,防止上当。 

  ■举措 
 
  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开展宣传日活动的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进一步抑制违法发布广告现象;三是引导媒体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另据了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前的审批,工商部门负责广告的监督管理。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工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广告审批和检查力度。一是严把广告审批关,切实保证审批质量。二是切实加强对广告刊播情况的检查。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一支由80名检查员组成的广告检查队伍,做到了每个市、县药监局都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对发现的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及时移送当地工商部门依法查处。三是实行药品广告通告制度,强化药品广告的社会监督。2004年4月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开通了广告网上查询系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www.jsfda.gov.cn),将经该局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在网上公开,使群众能够直接了解广告的真实内容,减少违法广告对群众的误导。四是将提请查处违法广告与药品打假、药品质量抽验等工作相结合,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予以严厉打击。

,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