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2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联合发布“关于严禁以社区宣传、义诊、健康讲座等形式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的公告。
公告明确指出:严禁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以进社区宣传的形式、义诊或免费体检的形式、健康讲座的形式在社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药监部门还专设了一批监督员,作为“眼线”散布在各大社区监控上述违规行为。
这对广大依靠会议营销的保健品公司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
为此,我们特地联系采访了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据他介绍,近期来,很多社区都出现了以组织义诊、免费体检等形式向市民推销药品、保健品的情况,市民投诉急剧增高。经调查核实,有很多此类活动采用恐吓、产品功能浮夸、虚假消费者证言等不合法手段,造成市场混乱,为了建立和谐、有序的市场,三部门才联手封杀这些不规范的行为。
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专家指出,会议营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产物,在广告轰炸与OTC通路失效后,天年、珍奥等公司借鉴国外经验和国内众多厂商的实践,成功借助会议营销走出营销创新的一条新路。而一种模式的成功创新,必然招来众多的模仿者。模仿一旦泛滥,其问题也就开始凸现,然后,问题多多也属正常。
从公告来看,有几个关键词需要引起保健品企业的注意:
1、形式
进社区宣传、义诊、免费体检、健康讲座是目前保健品公司销售的主要方法。但没有花哨招式的直接销售并没有被禁止。只要不搞这些活动,社区还是能进的。
2、社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
七月份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社区、旅游景点等场所在性质上并不具有销售功能(牵涉到法律、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管理),但在保健品等公司的运作下,成为了实际的销售场所。结合《直销管理条例》,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北京出台的这条规定同时为直销企业的直销提供了销售空间。
保健品企业的专卖店作为“固定经营场所”应该不在此列。
有企业推测,只要把会议场所不设在社区和旅游景点里,是不是就不受该规定限制了?但是,从公告来看,社区和旅游景点只是作为公共场所的两个典型特例被优先执行,具体哪些公共场所被禁止并没有明确规定。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法就有了弹性,企业在选择场所时一定要慎重。
3、销售
如果不销售呢?保健品企业可以强化会议等活动的公益性,等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提升了,销售也会变得非常容易。保健品营销绝对不能忘记“科普加服务”的本质。
4、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
可以看出,公告是针对可能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产品及出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制定的。
但在目前的保健品企业,会员卡,甚至是储金会员卡已经成为一种新的产品。消费者持卡可以购买保健品,享受保健品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对此类产品是否违规并没有明确规定。但这个“擦边球”是否能成功就要看具体执行部门的解释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