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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申报2018年养生保健行业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5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7〕266号),同时授权我会作为养生保健品牌价值评价受理申报的行业协会,承担初审和推荐工作。经筛选,推荐了10家企业参加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的角逐,最终有7家企业榜上有名。

近日,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品会[2018]55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上报材料。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与对象

养生保健品牌: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保健用品(具有保健功能的健康纺织品、器械(具)、特殊用途化妆品等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以及健康养生旅游区域品牌。

二、申报条件

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应是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平均值达到一定指标等相关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品牌或者产品品牌。

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应是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净利+税)年平均值达到8000万元人民币(农业)、1.5亿元人民币(制造业)、1亿元人民币(服务业)以上。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品牌或者产品品牌。其中,企业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品牌;产品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的某一类产品为主体的品牌,其评价指标只包括该产品所对应的相关数据。

养生保健品牌,要充分体现我国养生保健特色;旅游区域品牌应获得有关部委认定的健康旅游目的地。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每家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进行申报。可选择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其中之一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三)各申报企业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有关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并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四)企业申报的数据信息和有关材料包括: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1份,汇总表2份。其中:电子版填写后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及汇总表请企业加盖公章后于12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中国保健协会。具体申报资料详见附件。

四、工作程序

按照自愿参与、主动评价相结合原则,中国保健协会将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龙头和骨干企业、区域等参与品牌评价申报工作。我会拟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企业填报的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初审。对符合品牌价值评价要求的企业、区域的产品及品牌,协会汇总后一并推荐上报至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妍

  联系电话:010-59817415/13601222762 

   电子邮箱:0719ly@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附件:

1.  国品会〔2018〕5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2. 2018年企业(产品)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doc

3 2018年旅游区域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docx

  

                中国保健协会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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