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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最高荣誉,刘延东副总理亲自表彰第三届国医大师

发布时间:2017-07-01

6月29日,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开展的第三届国医大师表彰大会在京隆重举行,30位第三届“国医大师”获得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的亲自表彰。


会后,第三届“国医大师”们与刘延东副总理、王国强局长路志正国医大师等领导、专家合影留念。


首届“国医大师”评选于2008年10月28日正式启动,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于2013年11月12日正式启动,第三届“国医大师”评选于2016年12月8日正式启动,评选结果在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进行公示。

迄今为止,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评选出三届共90位“国医大师”。


在2014年10月举行的第二届“国医大师”表彰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等领导就曾到场参加大会,并与国医大师们亲切座谈。

刘延东副总理表示“国医大师是医疗卫生行业的杰出代表,是中华医学文化的重要传承者,是国之瑰宝。”给予了国医大师们很高的评价,也展示出国家领导人对中医药传承发展的高度重视。

国医大师由全国中医药系统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药(包括民族医药)人员中遴选而出,均为省级名中医或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并应同时具备以下五项条件:

一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获得社会广泛赞誉;

二是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发展中医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三是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就卓越,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独到,在全国及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

四是从事中医临床或中药工作55年以上,具有主任医师或主任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验丰富,技术精湛,在群众中享有很高声誉;

五是无私传授独到的学术经验,积极培养学术继承人。


开展“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对我国探索建立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重视中医药人才的氛围,引导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向,培养新一代名中医,特别是名医大家的辈出,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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