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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广东省将建设1—2个中医药“医养结合”试点市

发布时间:2016-07-28

7月18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75号,以下简称《规划》),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合作区、积极发展社会办中医、促进中医药与养老相结合成为其中三大亮点。

为完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规划》提出,到2020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实现全省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全覆盖;省内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达0.55张。

亮点1、建中医药健康服务合作区

《规划》提出,将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合作区建设。

到2020年,力争建成基础设施齐全、设备配置精良、人员队伍合理、中医特色突出、服务方向明确、服务模式创新、品牌效应明显的合作区,在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养老领域引领和驱动全国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并能满足国内外高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升级创新,促进中医药健康文化与绿色生态价值得到充分展示和广泛认可。

亮点2、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

《规划》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层次中医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中医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并积极探索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医师多点执业等方面合作模式,推动粤港澳中医服务一体化发展。

广东将依托深圳市开展全国社会办中医试点城市建设,建设社会办中医试点城市。《规划》提出,广东将制定符合城市特点、有利于社会办中医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多层次中医医疗机构,形成可复制的、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社会办中医服务模式,积极培育、创新发展高端中医医疗服务模式。

亮点3、促进中医药与养老相结合

《规划》提出,广东将建设1—2个中医药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促进医养融合对接,支持养老机构开办中医医院,并依托现有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和资源,在街道社区建设居家养老中医药服务平台。


对于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鼓励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符合规定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此外,鼓励现有中医医院开展延伸服务,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可以通过举办、联合、托管等形式直接运行管理养老机构。


广东还将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以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到2020年,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打造2—3个中医与养老结合型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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