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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A部署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

发布时间:2011-06-0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精神,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就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有关工作进行明确。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委托加工、原料辅料购入使用、生产工艺流程等,对企业生产加工中可能出现的非法添加行为进行排查。要加大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生产经营产品的抽验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主动宣传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工作的举措、进展和成效,营造更加有利的监督执法环境。

  通知强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添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打击非法添加作为2011年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推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坚决维护公众健康及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案件协查力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组织好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的重点抽查,及时总结本辖区工作的进展情况。
 

保健食品中易非法添加的物质、组分及检测依据(第一批)

序号易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产品类别易非法添加的物质或组分名称检测依据
1宣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艾司唑仑、奥沙西泮、阿普唑仑、巴比妥、苯巴比妥、地西泮、劳拉西泮、氯氮卓、氯硝西泮、咪哒唑仑、三唑仑、司可巴比妥、硝西泮、异戊巴比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24
2宣称辅助降血糖功能产品二甲双胍、苯乙双胍、吡格列酮、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美脲、格列齐特、瑞格列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29
3宣称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产品伐地那非、西地那非、他达拉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0
4宣称减肥功能产品西布曲明、芬氟拉明、麻黄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 2006004
 

化妆品中易非法添加的物质、组分及检测依据(第一批)

序号易非法添加的化妆品产品类别易非法添加的禁用物质或组分名称检测依据
1祛斑类、宣称美白功能的护肤类产品氯化氨基汞《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2氢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3铅及其化合物《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4苯酚《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5宣称美白功能的护肤类产品丙烯酰胺《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96号)
6宣称祛痘功能的护肤类产品甲硝唑《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7氯霉素等抗生素《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8糖皮质激素《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GB/T24800.2-2009)
9磺胺《化妆品中二十一种磺胺的测定》(GB/T24800.6-2009)
10宣称去皱、抗衰老功能的护肤类产品性激素《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11育发类产品氮芥及其盐类《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12米诺地尔及其盐和衍生物《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米诺地尔检测方法(暂行)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40号)
13染发类产品间苯二胺及其盐类《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14宣称去屑功能的发用产品酮康唑《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15指甲油类产品邻苯二甲酸酯、甲醇《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96号);《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16爽身粉、痱子粉类产品石棉《关于提供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暂定)的通知》(食药监办许函〔2009〕136号)

【相关链接】  
 
关于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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