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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全省保健食品原料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1-05-12

  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促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监督管理,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切实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原料采购和管理,监管部门加强原料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质量负责,要切实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原料采购合同;加强原料资质审查;明细原料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原料档案;建立建全检验制度,加大原料进厂检验能力;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生产环节管理,明确委托生产中委托方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

  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采购和使用原料的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对本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审查、建档情况、检验和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采购和使用蜂胶、阿胶等价格昂贵、产量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原料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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