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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等式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0

国食药监许[2011]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等有关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式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自2011年4月1日起受理的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申请,按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式样)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式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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