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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1-01-18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申报与审评工作,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配合《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补充规定》,并于日前印发,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补充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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