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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个方面加强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01-10

  2010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明确保健食品监管职责和依据的意见》,初步建立起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开展保健食品日常监管方法的研究,强化日常监管,在履行保健食品监管新职能中迈开步伐。

  一是建立健全全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保健食品监管的新模式。认真借鉴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的经验方法,明晰省、市、县局三级事权,进一步完善福建省保健食品监管体制。

  二是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事项和标签标识、人员、原料、生产过程、成品储存、品质管理、委托生产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企业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从源头上把住产品质量关。

  三是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标识标签、产品保质期、供货商及产品资质、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产品台账、从业人员体检情况、场地卫生及产品码放、库房卫生储存环境、店内宣传等方面内容,确保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进入良好状态。

  四是建立全省保健食品电子监管网,促使监管向电子化、系统化的现代科学监管转变。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情况实行动态实时监督,监管工作力争从传统的检查排查方式向电子化、系统化的现代科学监管转变,向计划性、常态化日常监管的转变。

  五是继续开展创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新机制试点县工作。在当前监管新体制下,各试点县结合辖区实际,开拓进取,先行先试,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新措施、新模式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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