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  www.chc.org.cn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要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0-10-13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严格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求,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执行《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过程中有关事项作出进一步明确。此次明确的事项有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申报资料要求等。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