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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0-09-02

  2010年8月26~27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在浙江省义乌市召开。国家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局、副省级省会城市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今年全面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能以来开展的七个方面工作进行了介绍,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化妆品行业协会也分别就化妆品监管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讲解了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与会代表还对两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义乌化妆品城(目前国内最大的化妆品批发市场)进行了现场考察,并进行分组讨论。

  会议指出,这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责以来第一次召开化妆品工作现场会,对于各地尽快熟悉化妆品监管业务意义十分重大。今年以来,全系统化妆品监管人员边组建,边工作,注重加强培训,严格许可,强化监管,各方面工作开展平稳有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但是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化妆品安全事件、法规体系环境生产经营秩序等方面来看,化妆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化妆品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监管理念,不断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

  会议要求,下半年要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培训,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各地要积极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二要结合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各省级局要根据国家局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好为期5个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同时要严格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通过专项检查探索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三要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各地要按照《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抓好安全风险监测点的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好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四要妥善应对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制订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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