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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0-08-23

    为贯彻实施好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落实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2010年上半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一是对保健食品与特殊用途化妆品文号进行清理登记;落实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制度,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重新备案登记。

  二是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整顿不按时复核和换证的企业。

  三是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料的购进、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引导化妆品生产企业积极实施《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范企业生产管理。

  四是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和化妆品生产环节添加禁用物质和超量添加限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开展专项抽检,重点抽检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降糖、减肥类保健食品和一些特殊化妆品。

  五是核查保健食品化妆品说明书和标签内容,纠正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标识中对保健功能和适用人群等内容的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六是对委托生产企业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其委托生产行为。

  七是对保健食品包装材料进行清理,依据卫生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通知》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根据上述整治重点,分别对保健食品与化妆品各制定了27条检查要点,在企业自查自纠后,组织了3个检查组分别对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派出检查员110人次,检查企业41家,其中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18家。

  经专项整治,全省企业遵纪守法意识普遍加强,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生产质量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生产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加大对保健食品委托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及对保健食品品种的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探索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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