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办许[201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行为,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和《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现予印发。
附件:1.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2.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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