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阿胶及其制品质量监管工作,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阿胶及其制品生产专项检查。
一是对疆内阿胶及其制品的生产企业检查企业库存驴皮的真伪,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验收检验规定,是否按规定工艺进行投料生产,剔出的杂皮和劣质皮是否有监督销毁记录进行检查;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阿胶原料生产、采购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过程是否符合保健食品GMP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二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监督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销售,并监督其产品暂停销售,责令召回。对以非驴皮投料生产阿胶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按假药定性处罚,并对涉及的所有产品予以监督销毁;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以非驴皮投料生产阿胶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一律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是加强阿胶及含阿胶保健食品与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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