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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三个主动” 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23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服当前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职能职责多环节多部门交叉等困难,以当“公众健康‘守护神’,做经济发展‘促进者’”为己任,结合监管工作的特点,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做到三个“主动”,形成信息畅通、合作协调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机制。其做法:

  一是主动告知。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布置的工作,做到及时主动告知,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二是主动配合。工作中需要提供信息、人力、技术支持的,与卫生部门积极协调,全力配合。

  三是主动参与。涉及法律法规和职责难以界定的,主动与卫生等部门协调,依照现有法规,研究解决办法。

  该局还坚持以工作为重,加强沟通,注重协调,把单部门行动转变为多部门联动,以重点工作带动联合监管机制的建立,与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共同制定下发《云南省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重点和职责,细化具体措施,确定目标任务,形成了全面出击、联合行动的态势;与卫生部门共同提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保健食品GMP办证过渡办法,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与相关部门协调开展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减肥降糖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整治,组织处理了国内外保健食品、化妆品投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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