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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6至10月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0-06-03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指示和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精神,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204号),决定从2010年6月至10月底,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二阶段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将继续巩固第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的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追踪查源,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深入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使用环节的整治工作,净化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发现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区域和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同时,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基层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本次整治专项行动分检查梳理和集中查处两个阶段。《通知》强调了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三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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