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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0-06-03

  食药监许函[2010]197号 
2010年05月27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化妆品许可工作,加强化妆品审评专家的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局食品许可司。

  联 系 人:陈张好
  联系电话:010-88330422
  传  真:010-88373527
  电子邮件:chenzh@sda.gov.cn


  附件: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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