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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0年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0-05-19

  为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和年度工作安排,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浙江省2010年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安排》,明确了今年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和目标:

  一是开展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原料管理和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高企业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开展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三是开展化妆品卫生质量抽验,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品种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的行为,切实保障全省化妆品市场卫生质量安全。

  为确保今年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对本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抽检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各项监督工作;二要依法行政,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特别对有不良记录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要严格产品抽检程序,保证结果准确可靠,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要做好产品的监督抽检信息发布工作;四要及时总结上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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