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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违诺愿罚 长沙零售药企立“军令状”

发布时间:2010-05-14    来源: 湖南在线

  来自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消息称,该市5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日前向该局递交“军令状”:承诺不经营违法、违规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一旦违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据湖南日报报道,承诺内容包括:绝不发布未经批准的,非药品冒充药品或夸大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疗效等虚假违法广告;在经营活动中,对发布广告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要依据相关法规严格审查;正确介绍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功能,不误导消费者;绝不自行印制或在店堂内外散发含有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广告内容的传单;坚决杜绝药品广告发布者以药店名义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绝不经营违法广告药品,不销售宣传中带有主治功能的非药品、医疗器械或其他违法产品;不在店堂内悬挂或散发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对已经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及被通报的违法广告品种坚决采取下柜措施;不为违法违规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提供展销的柜台或场所。
  违诺者自愿接受相应处罚:一、取消其药品经营诚信单位评选资格,并在相关媒体或网站上予以曝光;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不受理其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三、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接受相应处罚,年累计2次以上将予以停业整顿;四、销售相关违法广告产品情节严重或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将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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