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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唯真化妆品有限公司申报产品“唯真水盈清爽防晒乳SPF30”不予许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5

国食药监许函[2010]26号 

上海唯真化妆品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在申请“唯真水盈清爽防晒乳 SPF30”(受理编号:GHZTZ0900284)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时,提交虚假检验报告,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你公司申请的“唯真水盈清爽防晒乳 SPF30” 特殊用途化妆品不予许可;

  二、对你公司提出警告,从即日起一年内你公司不得再次申请该产品行政许可。

  如不服本决定,你公司可依照有关法律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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