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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完善广告管理联席机制

发布时间:2010-04-13    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

     近日,云南省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与会工商干部对该省2009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会议还确定了该省今年广告监管工作的工作目标与实施计划。

  去年以来,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省级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把监管重点定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方面的广告。各单位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效遏制了虚假违法广告现象的出现,使该省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与会工商干部认为,目前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形势仍然严峻。一是广播、电视及都市类报纸等主流媒体广告违法率高,并时有反弹,严重破坏了广告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对网络、手机、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新媒体的广告监管手段落后,还存在对部分媒体监管缺位的问题;三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

  会议指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继续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推向深入。各有关单位要根据《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调整工作重点,继续把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列为2010年广告整治重点。工商机关将继续加大对省级卫视频道、大中城市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都市类报纸媒体广告的监测力度,严格监管电视购物广告,整治以健康资讯节(栏)目和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的广告。各单位协调配合,继续清理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深入推进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开展,着力做好保障药品安全、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行为、清理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广告等工作,促使广告企业加强广告审查和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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