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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首次明确要标全成分

发布时间:2009-08-27

      10月1日起 “保湿因子”“植物精华”等将不能出现在标注中

  “保湿因子”、“植物精华”究竟是什么?虽然不少消费者天天往脸上抹化妆品,却难以道出其成分,更难以判断含有这些成分的化妆品是否合适自己使用。

  今年10月1日,国家标准委将出台新规,要求化妆品必须标明所有成分,且所标注的名称应该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进口化妆品也不例外,须在其加贴的中文标签上标明。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市场发现,目前市面上化妆品的成分标注混乱。广州相关企业目前已经在为新规积极准备“换装”,但消化库存尚需时间。

  采访中也有消费者表示,新规虽好,但普通消费者很难看懂专业化学成分名称,“更不知道有什么作用”。

  案例

  家住广州芳村的黄小姐近日买了一瓶法国进口的药妆产品让她痛苦不已。据黄小姐介绍,当时销售小姐说此产品是控油,而黄小姐正好是油性皮肤,在销售员的怂恿下就买了这款产品,结果抹了该产品几小时后发现满脸泛红,发烫,还有一些小疙瘩蹦出来。黄小姐找到那家化妆品柜台,才知道原来该产品里含有水杨酸,而黄小姐对水杨酸会产生过敏,“如果包装上有标明含水杨酸,那我肯定不会买,因为我早就知道自己对此过敏。”

  市场:多数化妆品无化学成分表

  记者在走访市场时发现,绝大多数的化妆品产品上并未全部标注成分列表,在宣传页上也没有进行清楚说明,只是以美白因子诸如此类的表述代替真实成分。如法国××玛产品宣传页上多处出现“独特双重粒子配方”等类似词语。露××的一款洗颜膜上说明成分含有“天然高岭土成分”,采访中消费者表示难以理解为何物。

  记者在中华广场的屈臣氏,一些洗发水、沐浴露、护肤品等产品也只宣传含柔顺因子、保湿因子等,并在包装上打着“丝质顺滑”、“抚平岁月痕迹”等字眼来诱惑消费者,消费者陈小姐告诉记者,她平时买这些产品使用之后,基本都不能达到产品所宣传的功效。

  消费者担忧:难以明白专业词

  “新规定的实施是行业逐步走向规范的行为。明确标注成分,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一些企业虚假宣传的行为。” 亚洲远智PHPC(个人护理及家居清洁用品市场研究中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谷俊说。

  但也有消费者表示,标明成分让产品更透明当然是好事,不过很多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些化学成分所代表的效果到底是怎样的。记者看到,一些化妆品成分,如氨甲基丙醇、三乙醇胺等,对普通消费者而言还真难弄懂有些什么作用。

  化妆品企业:

  已准备“换装”

  目前,市面上的化妆品都是按照国标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进行标签标注的。该标准仅规定,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没有规定要标注出产品成分。

  广东省化妆品标准检测中心主任郑伟东指出:“解决的最好办法就是像食品标签一样,将所有成分都列在标签上,消费者对哪些有害哪些无害能看得明明白白,对于自己过敏的成分也可以敬而远之。”

  按照今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国标,化妆品包装上必须标明化妆品所有成分,所标注的名称应该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同时,所标明的成分名称将按照国际标准标注。这意味着,类似“保湿因子”、“天然萃取物”这样的名称将不能出现。

  郑伟东告诉记者,目前广东省内的化妆品企业都已经在着手准备“换装”,根据规定,具体到化妆品成分表的更换可延迟至明年6月17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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