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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使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04

食药监办[2006]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发现,有医疗机构在使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时违反说明书的规定,擅自加接高容量氧气进行雾化吸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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