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关于修订注射用盐酸头孢替安说明书的通知》、《关于修订注射用奥美拉唑钠说明书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参照注射用头孢替安、注射用奥美拉唑钠说明书样稿的内容,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和《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印制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尤其要注意“核准日期”、“修改日期”、“临床试验”项目的书写。对于说明书样稿中的空项或未列全的项目,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规格、包装、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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