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  www.chc.org.cn
当前位置:首页 >>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及其标示要求(2002)

发布时间:2005-03-21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其标示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健食品名称
    1.1 必须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称作为专用名称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须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1.2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能表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