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  www.chc.org.cn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要闻

SFDA关于远红外贴膏类产品注册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7-05-23

国食药监械[2007]282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远红外贴膏类产品注册监管有关问题的请示》(皖食药监械〔2007〕72号)收悉。意见如下:

  远红外贴膏类产品用于颈、肩、腰、腿和关节疼痛的治疗,如其组成成分没有药物成分,该类产品按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如其组成成分有药物成分,该类产品的管理按《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注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4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