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截至4月底,由国家认监委和卫生部联合起草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毕。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设立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口腔保健用品功效实验室检测和临床验证的技术能力,口腔保健用品将有统一认证标志。同时,国家认监委将全面清理整顿非法认证活动。
据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将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合格评定程序,标注统一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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