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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Ⅱ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有变更

发布时间:2005-08-31

    近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出决定:对经营Ⅱ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实行许可,不需上报省局审批,委托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据此,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凡申办经营Ⅱ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许可,必须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局”窗口申请,中心窗口受理,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同时,从方便申请人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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