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通过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对发布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认定。
根据规定,信用等级的认定分为守信、失信和严重失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认定发布广告失信等级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信用档案中;逾期不改的,可将其失信等级向社会予以公示,并加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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