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企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将有紧箍咒 |
发布时间:2008-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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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通过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对发布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认定。 根据规定,信用等级的认定分为守信、失信和严重失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认定发布广告失信等级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信用档案中;逾期不改的,可将其失信等级向社会予以公示,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重失信逾期不改的,也将向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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