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注[2006]552号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以下47家企业生产的51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给予保护。─────────────────────────────────────────── 药品名称 保护级别 保护期限 保护品种号 生产企业───────────────────────────────────────────八珍颗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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