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06年3月份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结果,“列线康”等8种医疗器械产品列入“黑名单”。
在对本市14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中,药监部门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46次,涉及8种医疗器械产品。
违规行为包括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和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发布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69.6%,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发布的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30.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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