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外用药标识为红色方框底色内标注白色“外”字,药品标签中的外用药标识将用彩色印制,说明书中的外用药标识将用单色印制。
今天,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
市民上医院看病,经常会遇到同时使用外用药和内用药来治疗疾病。不少病人在使用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误用。因此,《细则》明确对外用药的标识进行统一规定。不过,市民看病取药时最好检查一下,如遇不明白的地方,可及时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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