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严管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
发布时间:200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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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大型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超声彩色多普勒、X线诊断设备、心电图机、病人监护仪、高压氧治疗设备、婴儿保育箱等18种大型医疗器械的监管。该办法对大型医疗器械的采购途径、质量验收、使用和维修、质量控制、设备档案的格式和内容、相关法律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等做了具体规定,将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的大型医疗器械纳入了日常监管范围。按照规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大型计量器械必须定期检定,并取得检定证书和检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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