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买到了假药,监管部门将给您退款。
这就是“消费者购买假劣药品先行退付”制度。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表示,这个在抚顺已试点8个月的制度,在全省开展已成定局,但具体实施方案和时间还没确定。 同时,在省直机关工委1月9日公布的2005年第四季度最佳实事中,这一利民实事“榜上有名”。
按规定,在抚顺市,市民买到假劣药品,需向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投诉,监管局须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先行退付消费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5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