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维生素C等21种药品进行从出厂环节制定价格试点。
记者14日从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了解到,纳入试点范围的品种,为国家定价目录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维生素及矿物质类缺乏症用药。试点药品将从目前制定公布最高零售价格,改为制定公布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这21种药品是: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2、维生素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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