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著名演员陈小艺与其子所做的一口服液广告被责令停播。在这则广告中,陈小艺和她的儿子以消费者形象出现,以消费者身份进行示范,被认为容易对真正的消费者造成误导,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北京市工商部门表示,今后,影视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将被列为商业欺诈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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