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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商标之争、品牌之痛

发布时间:2005-03-18


  日前,北京同仁堂(以下简称同仁堂)状告温州叶同仁堂商标侵权案闹的沸沸扬扬。同仁堂要求叶同仁堂立即停止使用“同仁堂”作为其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在全国性媒体上道歉,赔偿商誉损失5000万元,经济损失492830元,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等。乍一看是同仁堂在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是好事,但在查看了详细报道之后,笔者的第一个反应是,叶同仁堂赚了。

  同仁堂是中药老字号,创建于1669年,享誉海内外;而叶同仁堂创建于1670年,是叶姓郎中将当时的王同仁堂顶受过来创始的,在浙南、闽北一带享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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