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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食品可免标保质期新规

发布时间:2008-05-09

    近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该局最新颁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国化妆品和食品在标识方面将更加严格。记者注意到,在规定中,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4、类食品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论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

  与以前的规定相比,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规定要求,在食品出现医学临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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