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必须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详见昨日本报A16版)
广电和工商两局叫停五类电视广告,应该说是一种顺应人心的善举,值得欢迎。不过,面对这一“叫停”事件,我们显然不能仅仅满足于一时表面的“耳根清净”,更应该对五类电视广告之所以今天走到被叫停这一步的形成机制和背后根源,做进一步的反思。在我看来,这种反思至少应在以下几个层面进行——
对于政府管理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5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