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内容重大调整:门槛高中有降、监管力度依然严格 | 
         
		
		  | 发布时间:2005-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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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2月17日本站北京报道)记者今日从商务部有关人士处获悉,推迟出台的直销法体系中三大法规之一的《直销管理条例》核心内容再次作了重要调整。记者特将业界关注之重点内容在此作独家批露:推销员(直销商)不是企业员工从最新的《直销管理条例》中显示,原来规定的推销员(俗称直销商,即直销从业人员)不再与直销企业签订具有劳动关系性质的员工关系合同,而是签订推销合同,并按规定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同时,推销员也不需要进行单独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但销售管理人员和培训人员依然要求必须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并有严格考核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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