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规定》对保健食品命名提出“八不”要求,即: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及其谐音字或形似字;不得使用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与功能相关联的文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词语;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如“高效、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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