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  www.chc.org.cn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分析

我国保健食品业创新能力明显不足

发布时间:2007-07-30

    我国保健食品业创新能力明显不足,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7月实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至今,尚没有一家保健食品企业申报新功能产品。

    从2003年起,国家局对于保健食品受理和注册的功能从原先的22种扩大到了27种,而按照《办法》的规定,其再次鼓励企业对27种功能外的新功能进行进一步申报。

    虽然该规定为传统保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