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几年领衔提出“制定食品安全法”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慧珠看来,答案很明确:应该用《食品安全法》来统筹食品安全问题。她列出三条理由:
——食品卫生只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部分。从横向来看,安全包括卫生、质量,比如前几年发生的“毒奶粉”事件,奶粉本身不存在卫生问题,却存在质量问题。这种情况,《食品卫生法》无法涵盖。纵向来看,安全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其中相当多的环节都是《食品卫生法》“鞭长莫及”的。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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