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经历了从全部管制到基本放开,再到部分管制的过程。目前,根据价格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政府对药品价格管理总的原则是,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我国药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其中,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计划生育和计划免疫药品等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约占市场份额的四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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